2022沐川县小学学区划分(沐川县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划片原则
1、实验小学:
户籍或购房在沐溪镇三观楼社区;石桥村1、2、3组。
2、第二实验小学:
户籍或购房在沐溪镇梨园社区、向天坝社区从护城桥至老虎槽至嘉能大桥截断沿河而上至三通桥至虎溪桥到工业园区入口以上区域(包括翰林雅苑、晨光丽景、大千百汇小区,不包括水沐天城、水映长滩、水国金城小区和茨梨村及行政区划调整新划入部分);原沐溪镇石梁村7、8组。
3、幸福小学:
户籍或购房在沐溪镇农场坝社区、幸福社区、三溪村部分(不含原石桥村)、原幸福乡学区(含柏香村、龙门村、白果村、松林村)及原凤凰村10组、2组。
4、沐溪小学:
户籍或购房在水沐天城A、B区、水映长滩、水国金城、海纳公馆、天下沐川、沐源路(双号314+、单号335+)、城北路(双号384+、单号285+)、虎溪北路(1—88号)的适龄儿童;户籍或购房在原沐溪镇石梁1—6组、龙桥村、石桥村4-11组、仁厚村、阳雀村、泥河村、关坪村1-2组、茨湾村的适龄儿童;原金星学区,包括茨梨村(含原团结村)、黄龙村 (含原胜利村)、前光村(含原围墙村)以及沐溪镇范围除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幸福小学招生地段以外区域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具有沐溪镇户籍(卷桥学区、建和学区除外)或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购房在向天坝社区、三观楼社区、农场坝社区、梨园社区,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
1、第一类:同时具备“户籍在相应小学地段、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是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项条件,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直接到应就读学校进行学位登记,学校予以直接录取。
户籍迁入时限为当年4月15日前(含4月15日)。当年4月15日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再迁入户籍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沐川城区4所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但户籍既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也不随直系亲属,而挂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
2、第二类:正住户籍不在沐川城区、但购房在沐川城区小学招生区域的,按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学位登记。购房时限为当年4月15日前(含4月15日),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且至少提供最近居住3个月的水电费缴纳发票。
3、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租住合同为准,且至少提供最近居住3个月的水电费缴纳发票。
4、分批录取办法:第一类直接录取;第二类、第三类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录取,第二类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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