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政策性安排入园对象。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01号)及赣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县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县教领字〔2022〕6号)等规定,现役军人适龄子女、赣县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在城区入读公办园的,须提供市、区相关部门的权威佐证材料,经核实后,就近就便优先安排。
2.梅林镇户籍适龄幼儿。
若梅林镇户籍信息登记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学位数,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梅林镇户籍信息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位数,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3.非梅林镇户籍适龄幼儿。
在安排政策性入园对象和梅林镇户籍适龄幼儿后,若城区某公办园学位仍有余量,则由该幼儿园发布第二批次招生公告,面向非梅林镇户籍适龄幼儿(含父母在梅林镇购房、经商、务工的赣县区户籍人员以及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招生。剩余学位数少于非梅林镇户籍适龄幼儿信息登记人数的,采取摇号方式录取。剩余学位数多于非梅林镇户籍适龄子女信息登记人数的,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