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
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制定了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政府(教委)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分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公租房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其他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公租房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小区租赁户子女,实现了就近入园。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剩余容量采取沙坪坝区户籍幼儿统一招生。家长根据意向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通过电脑摇号方式申请学位,机会均等,体现了教育资源的整体公平分配。同时,因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申请学位,大多数家长会选择离家较近的幼儿园,从而实现了相对就近入园。
【报名条件】
年龄条件: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可申请小班学位。
【各类幼儿园报名指南】
1.其他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沙坪坝户籍:
3月21日9:00—3月25日17:00,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系统”(网址http://zs.cqedu.net/),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4月2日,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摇号。摇号过程全程接受监督。电脑摇号结果产生后,“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幼儿监护人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中的幼儿监护人须在4月3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如未能成功申请到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可自行联系周边民办幼儿园就读。
非沙坪坝户籍:
4月16日后可咨询周边公办幼儿园,了解入园事宜。
2.小区配套幼儿园
申请条件
优先满足符合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申请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适龄幼儿具有本小区户籍且户主为父或母;
(2)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幼儿)且具有完全产权;
(3)完全产权地址、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申请方式
3月17日—3月19日(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按照幼儿园要求带上适龄幼儿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明(如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房屋权属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份),《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幼儿园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现场信息登记及审核。
如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以适龄幼儿户籍迁入现住址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与现场信息登记审核的先后顺序无关。
3.公租房小区配套幼儿园
招收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小区租赁户子女。
公办幼儿园为公租房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收公租房小区租赁户的子女。租赁户及其子女应均是该公租房的共同承租人,且幼儿及其至少一方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与所申请的公租房地址一致。根据幼儿园安排申请学位。
【招生日程整体安排如下(各幼儿园具体安排以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各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