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4年金华市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哪些保障措施?
1. 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2.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制度,依法保障持有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随迁子女入学同城化待遇,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3.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按照基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核定城镇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保障随迁子女有更多机会进公办学校入学。非起始年级要通过满班额等途径适当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并向社会公布,分梯度公平、有序吸纳符合当地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从当地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等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
4. 大力推进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制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资源按积分梯度供给制度,按照量化积分排序,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5. 要通过向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二. 2024年金华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初中将如何招生?
1.金华市外国语实验学校作为原“公参民”转为公办的学校,2024年招生方式仍沿用往年的招生方式,分批次招生,每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 原“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与当地政府部门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
3. 具体安排为:
(1)小学段
①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生330名,按照《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相关政策和协议定向录取40人,面向社会招收290人,分两批报名。
②第一批次,根据原金外教育集团与金东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面向金东区指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2024年秋季招收145名新生。
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适龄儿童在“金东区曙光小学”学区范围、“金东区光南小学”学区环城南路以北的范围、“金东区实验小学”学区范围、“金东区实验二小”学区二环东路以西范围内有户籍(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除外)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有效房产(房产性质为住宅、产权为70年,并在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
第二批次,面向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招收145名新生。
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适龄儿童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有户籍(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除外)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有效房产(房产性质为住宅、产权为70年,并在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45人,剩余学位安排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有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父母一方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持有金华市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报名。
(2)初中段
①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计划540名,按照《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相关政策和协议定向录取40人,小升初直升83人,面向社会招收417人,分两批报名。
②第一批次,根据原金外教育集团与金东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面向金东区指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2024年秋季招收140名新生。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同小学段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面向金华市区招收277名新生。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同小学第二批次。
金华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可申请住校(不含小学低段1-3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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