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参加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两所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流程:网上信息填报→审核资格→公布民办学校学位数→填报志愿→摇号录取。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布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告(3月)。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发布信息填报公告(4月中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职能部门核实材料(4月下旬至6月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在“惠上学报名系统”反馈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4.复核(6月下旬)。
申请人对核定资格有异议的,请带齐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在“惠上学报名系统”反馈。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5.发布民办学校、学位数及志愿填报公告(6月下旬至7月初)。
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填报两所民办学校,志愿学校一经填报成功,不得更改。
(特别提示:1.各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学位数为学校招生计划数扣除符合条件的本校教职工子女、符合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学生后的学位数;2.为避免学位浪费,申请人填报志愿后一经录取,在后续注册后不得参与第二阶段招生报名录取。)
6.摇号录取(7月上旬)。
由教育行政部门邀请有关单位、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全程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
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当学校招生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时,直接录取符合条件学生;当学校招生学位数少于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符合条件学生。摇号结束后次日,申请人可通过民办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惠上学报名系统”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7.办理入学手续(7月中上旬)。
申请人持报名确认表、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以上流程的具体时间安排,后续在“惠城发布”公众号上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