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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广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指南

时间: 2022-09-13 00:23:09

2022年秋季广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指南

  广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指南

 2022年秋季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将在“粤省事”平台上采用网上报名、电脑派位等方式进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原则,坚持就近入园、免试入园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逐步满足家长对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需求,促进教育公平。

  二、组织和管理

  县教育局成立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县城区公办幼儿园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咨询、指导报名、资料审核、录取公布、入园注册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县城区两所公办幼儿园共招收5个小班125人。其中,新城幼儿园招收2个小班50人;机关幼儿园招收3个小班75人。

  四、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新城幼儿园:

  位于广宁县南街街道穗祥西路6号,省一级幼儿园

  (二)机关幼儿园:

  位于广宁县南街街道星坪村委会莫二垌(县城百盈东路段),市一级幼儿园。

  五、招生对象

  持有东乡派出所或南街派出所户籍,到2022年9月1日前,年龄不足4周岁且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六、招生办法

  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面向社会采取网上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每名招生对象只能申请报读1所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录取名单;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名额时,则采取电脑派位和抽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录取名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共七天)

  (二)报名方法

  申请报读的幼儿由家长(或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粤省事”图标,通过平台进行报名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若不懂操作,可委托熟悉的人员代为网上报名,或于6月24日到两所公办幼儿园现场咨询,委托教师代为报名。

  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逾期不得修改。报名结束后,“粤省事”小程序将对有关数据进行封存。

  (三)派位抽签

  1.电脑派位和抽签定于7月2日上午9:00,在广宁县第一小学道德讲堂进行。

  2.参加电脑派位和抽签的工作人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广宁县公证处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社区领导代表、家长代表(在报名家长中随机抽取)组成。

  3.派位抽签顺序

  (1)广宁县新城幼儿园

  (2)广宁县机关幼儿园

  4.电脑派位和抽签的具体操作办法

  (1)现场登陆“粤省事”报名系统,显示所有报名幼儿的基本信息,并导出、打印、公示。

  (2)点击“派位”电脑生成10组由小到大依次排序的排序号,报名幼儿在每组中赋予一个随机号码(随机号码由电脑自动生成,与幼儿报名先后无关),报名幼儿在10组中的随机号码均不同。

  (3)现场将10组排序号印发给现场监督的人员审阅确认,并在广宁县第一小学校门前公布。

  (4)把1-10号码小球放入抽签箱中,由家长代表从抽签箱中随机抽出一个号码小球,其对应的号码组别排序号即为幼儿的拟录取序号(新城幼儿园1-50号、机关幼儿园1-75号)。

  (5)拟录取名单在“粤省事”平台可以查询,并在广宁县第一小学校门前进行现场公布。

  (四)资料审核

  拟录取幼儿的家长须在7月2日下午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由县妇幼保健院发出,近半年内有效)、儿童免疫接种证及验证结果(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门诊或第二门诊出具)等资料原件,携幼儿到拟录取的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因资料不齐全需要补全资料的需要与幼儿园联系,必须在7月4日前提交审核。

  因幼儿资料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其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名单依次递补。

  递补录取的,由幼儿园通知家长到园进行资料审核,直至录满招生名额为止。

  (五)录取公示

  通过资料审核确定在“粤省事”平台可以查询,并在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7月5日-7月11日)。

  (六)注册安排

  1.注册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新生注册缴费。

  2.注册地点:

  广宁县新城幼儿园、广宁县机关幼儿园

  3.注册时需带幼儿户口簿及复印件、幼儿出生证、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免疫接种证及验证结果、幼儿1寸彩色相片7张。逾期不注册者当自动放弃入读资格。

  4.招生结束后,如因幼儿转学等原因未入园的,经教育局批准后,幼儿园可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实行补录。

  七、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校园管理,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预防扎堆,文明有序进入校园办理咨询、报名、注册等手续。

  (二)每个幼儿只可填报两所公办幼儿园(广宁县新城幼儿园、广宁县机关幼儿园)其中一所,不能同时兼报,请家长慎重选择。

  咨询电话:

  广宁县新城幼儿园:0758-8623319

  广宁县机关幼儿园:0758-8632647

  广宁县教育局:0758-86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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