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工作,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现将积分管理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对象
凡办理居住证并在本镇居住,经本人申请并经镇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
二、纳入积分学校
孟河镇公办小学: 小河中心小学(含东六小学)、孟河实验小学(含石桥小学)、孟河中心小学、万绥小学
三、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5月25日至6月25日到现居住(暂住)地所对应学校积分入学受理点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6月26日至6月30日,各受理点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
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7月1日至7月13日,镇积分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并计分;
7月15日至7月19日,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安排各校公示积分情况和学位指标数;
7月20日-7月23日,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安排各校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7月25日,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安排各校公布统筹录取人员名单。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我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二)选择材料:
1.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2.就读孟河镇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
3.在孟河镇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4.在孟河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区域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5.在孟河镇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7.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在孟河镇重点企业(项目)的工作证明;
9.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区级及以上“好人”等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1.申请人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事项要求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
3、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4、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以到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
注: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和各校积分入学受理点咨询电话将于5月25日开通。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