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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招宝山街道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报名时间+方式)

时间: 2022-09-09 17:32:06

镇海招宝山街道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报名时间+方式)

  镇海招宝山街道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报名时间+方式)

  为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镇教〔2021〕15号)精神,结合招宝山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公办幼儿园:由街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报名幼儿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户籍在招宝山街道,且户籍迁入(申报)招宝山街道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

  2.居住在招宝山街道。

  注意事项:因公办幼儿园规模、班额限制,报名的幼儿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和顺序位招生原则,根据幼儿户口申报(迁入)招宝山街道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超出计划部分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幼儿园就读,若不服从调剂,则视为放弃。

  (二)集体办幼儿园:由街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报名幼儿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招宝山街道,且户籍迁入(申报)招宝山街道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

  2.居住在招宝山街道且居住地房屋产权属父母(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同时具备以下入学条件:①父母在本街道有相对稳定的职业,且在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前依法在宁波市辖六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奉化)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②父母双方在本街道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

  注意事项:因集体办幼儿园规模、班额限制,报名的幼儿原则上按照“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等先后顺序招录。符合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一定顺序位录取,额满为止。

  (三)民办幼儿园:由各园自主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报名幼儿需符合《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具体以各园招生公告为准。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流程

  第一阶段:网上信息登记

  1.时间:

  2021年4月20日9:00- 4月30日17:00

  2.方式:

  网站登记:在电脑端登录 http://nb.zjzwfw.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

  App登记: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

  3.操作流程:

  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填写基本信息-进入界面选择“镇海区”-根据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填一处房产信息)。

  4.注意事项:

  *小班适龄儿童入园都需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请家长如实填写,如审核中发现信息不实,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符合“有房有户”条件,但在意愿幼儿园选择一栏未填报过任何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视作自动放弃公办(集体办)园的报名。

  5.便民服务:

  网上登记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以携带好相关材料(详见需准备证件材料)到各服务点咨询。

  服务点:镇海幼儿园、镇海艺术幼儿园、镇海宝山幼儿园、西门幼儿园、后大街幼儿园五所幼儿园的门卫处。

  服务时间:20214月27日—4月29日上午 9:00-11:30,下午12:30-3:00

  第二阶段:审核与录取

  1.网上信息审核(2021年5月10日-5月15日)

  街道及幼儿园将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登记,若发现信息不实或不完整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电话通知(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幼儿园确认相关信息后,电话通知拟录取幼儿的家长(请保持手机畅通)。

  3.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根据幼儿园通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接到公办(集体办)幼儿园预录取电话后,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幼儿园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入读招宝山街道公办(集体办)幼儿园。

  第三阶段:办幼儿园招录

  时间:预计2021年5月21日-2021年7月3日

  未被公办(集体办)园录取的幼儿和其他符合民办园报名要求的幼儿可向民办园报名。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各园招生公告。

  五、说明事项

  1.需准备的证件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抵押证明)、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若涉及自建房需村社区证明)、拆迁协议(涉及房屋拆迁时)、镇海区无房证明(涉及祖辈房)、出生证明、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等。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还需提供居住证、社保参保证明(因企业原因社保缴纳在镇海区外、宁波市辖区的还需上传劳动合同)。

  2.街道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74-8627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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