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公示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公示的通知
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现将西安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校、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相关部门及市属有关学校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38所已经转为公办性质的义务段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取消寄宿生住宿费,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城六区、开发区民转公学校的住宿费标准暂按转为公办学校前,经价格、教育部门批准的原住宿费标准执行,西咸新区及其他区县涉及住宿的民转公学校,具体住宿费标准由西咸新区及所属区县发改、教育部门予以明确。
三、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强制性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不执行退费规定及不进行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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