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中考随迁子女返昌录取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户籍须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户籍依据。
2.未被外地录取的证明。需要由外地县(区)或以上中招主管部门(教育考试中心)盖章确认;
3.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证明。包括考试总成绩、各科成绩、当地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各科满分及网上成绩查询方式,需要由当地县(区)或以上中招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所能录取学校的档次说明,需要由外地县(区)或以上中招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籍材料。需要由外地县(区)或以上学籍主管部门盖章确认且签署同意回户籍地录取,包括学生具体信息、全国学籍号及毕业学校标识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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