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火炬开发区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部门起草了《火炬开发区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区教育部门,地址: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230室,邮编:52843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shjjtzx@163.com。
附件:火炬开发区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火炬开发区宣传办(教体文旅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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