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区小升初公办报名材料
1、洛江区学籍
无需提供什么材料,有户口簿即可。
2、申请回我区户籍地初中就读的洛江籍小学毕业生(落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
应于6月1日前向户籍地公办初中提交《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并提供户口簿、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
3、区属公办小学毕业且在我区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4、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的五区人员
户籍在鲤城、丰泽、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我区的人员及洛江区内户籍又在非户籍地内暂住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无法申领居住证的第四类招生对象,申请列入第二批招生对象时,须提供2024年3月1日前签发的学校服务片区内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商务工证明。相关信息由毕业小学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
5、在我区实际居住且持有效证件的随迁子女。
须于7月8日持户口簿、“两证”(即居住证、经商务工证明)和《2024年洛江区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登记表》、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到居住地公办中学提出申请。
上述“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