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方式
(一)划分等级,将原始分转换为等级。把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按照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考生成绩统计分布,按一定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划分为5个等级,每个考生按照其原始分在该选考科目考生中的排序,对应到某个等级,从而将所有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等级。
(二)等级赋分,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设定等级分起点分、满分的分值。将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5个等级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1分1档,得到相应科目的等级分,转换过程不会改变考生之间的原始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