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安排
注:上述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告,敬请家长关注。
招生对象
1. 本市户籍儿童少年;
2.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市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2)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军人子女;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市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经我市入学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
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
(二)“公参民”转公学校
“公参民”转公学校过渡期设置及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条件成熟、各方认同的,可实施单校、多校划学区招生;条件不成熟的,可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报名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报名,具体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含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转公学校,下同)中选报一类。
适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以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另发。
录取办法
(一)免试入学
1.公办学校录取。符合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根据招生政策规定,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
(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在选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
公办小学第一批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录取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
小学入学怎么报名?
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家长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具体操作指南近日将通过杭州教育网和“杭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家长予以关注。
公办、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一样吗?
一样。在招生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当地民办学校(含摇号派位的转公学校,下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怎样获悉对应的学校信息?
(1)公办学校: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学区或对口直升学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对应就读学校或学区可以通过“浙里办”搜索“入学早知道”查询。
(2)“公参民”转公学校:过渡期设置及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条件成熟、各方认同的,可实施单校、多校划学区招生;条件不成熟的,可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同时报吗?
不能同时报。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
学校是否可以向家长承诺,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集中配备优秀师资?
不可以。义务教育学校均应实施均衡编班,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均衡编班的要求。小学应按照男女比例适当原则以随机方式实施分班;初中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某次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男女生比例基本适当原则实施“S”型平行编班。各校要合理均衡配备师资,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基本均衡。初中实施分层走班教学不得调整原行政班级编排。分班前,学校拟定的均衡编班方案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公开。
对于违反《通知》要求的违规行为,如何投诉举报?
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见下)或市教育局89583602投诉举报。
还有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 号)对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对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如明确学生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建议家长在孩子升学前了解相关信息。
有相关招生咨询电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