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根据启东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启教基〔2024〕33号)要求,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现公布启东市汇龙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01招生对象
户籍在启东市汇龙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02登记时间
7月5日只接受网上自助报名。
7月6日网上自助报名和现场指导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03招生范围
庙港河以东、丁仓港河以西、紫薇路以南(不含克明村)、河南路(含城东一路)以北。
链接:启东市市区中小学学区地图
https://ntgsc-smt-web.nantong.gov.cn/nantong/recommend?type=1
(市民可打开“南通百通”启东频道——查学区应用,通过地图或列表等形式查询学区。)
蝶湖小学从 2024 年秋季学期起正式招生。汇龙小学施教区内起始年级学生,既可按原有施教区规定到汇龙小学入学,也可选择去蝶湖小学入学,去蝶湖小学入学的上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起始年级学生直接在蝶湖小学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原则上由蝶湖小学组织摇号,随机录取。未录取的新生可到汇龙小学补报名,保证录取。起始年级一旦选择好了学校,无特殊情况,两校间不再允许转学。
04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生父母双方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特别说明
1.新生户籍与房产(新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必须均属我校施教区范围方可办理报名。
2.居住的住宅用房是指新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非住宅用房(车库、门面房等)产权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3.按份共有的住宅用房,新生及监护人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平方米以上才允许报名登记。
4.2019年7月1日开始,学区内的住宅用房小学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初中三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同一家庭除外。住宅用房自学生入学后直至该学生毕业,方可允许该住宅用房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转出学生的住宅用房自转出后,该住宅用房才可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转入学生的住宅用房自学生转入后直至该学生毕业,方可允许该住宅用房用作学生入学、转学的产权房。
5.新生户籍在我校施教区,其监护人及新生无产权房的,新生入学根据启东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启教基〔2024〕33号)统筹安排方案执行。
6.拆迁户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含开发区),因城市发展需要拆迁的拆迁户,其子女新生入学,凭相关部门确认的名单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口簿等材料,可在安置地施教区学校就读,也可在拆出地施教区学校就读(两选一)。
关于新生录取
1. 第一批审核通过的新生,请于8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在家长陪同下到汇龙小学B楼底层教室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园,服从门卫的现场指挥。新生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进校,新生本人未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未及时进行第一批报名的新生,请于8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在家长陪同下(一大人带一小孩进校)携带《招生简章》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C楼底层教室现场补报名。逾期不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3.第二批次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将于8月28日在学校东校门进行公示。新生在家长陪同下到学校C楼底层教室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本人未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新生开学到校注册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8:00。
关于转学
转学条件:户籍、房产在汇龙小学学区内的转入学生,三、四、五年级的学生转入城东小学,二、六年级的学生转入长江小学。
》》启东各小学报名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