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 佛山市禅城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系统
禅城区2015年起将公办小学校内托管作为民生工作推进,为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禅城区明确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禅城区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一、服务时间:
实行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午休托管服务时长每天不超过2.5小时,课后托管服务时长每天不少于1.5小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
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自主学习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二、服务内容:
1.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提供早、午餐服务和午休服务。
2.下午课后服务要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100%全覆盖。
3.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以组织完成课后作业、作业辅导为主,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时间不少于1学时。
素质拓展服务包括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劳动实践活动、文艺体育活动、阅读等,丰富学生校内课外生活,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4.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三、多方参与、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是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主体。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引导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家长或志愿者等志愿参与。
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对引入参与服务的机构和社会人士(含志愿服务),学校对其相关资质、证照、课程、人员进行把关,对其教学质量进行监管,符合条件方可协助提供服务。
四、组织保障:
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坚持自愿、普惠非营利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合理收取,相关费用不得由第三方代收费,且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各校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学生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校园、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强化督导检查。教育部门将不定时查看开展情况,各校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推动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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