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南城区优秀学生奖励公告 东莞南城奖学金
根据《关于印发<南城街道奖教奖学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城办〔2020〕30号)精神,现将受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参加2020年东莞市中考、在南城公办初中毕业的南城户籍考生,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南城户籍应届考生,包括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考生;在2020年东莞市中考和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结束之后才将户籍迁入南城的考生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户口挂靠在社区集体户及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高中阶段或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2.其父母一方的工作单位必须在南城,其父母一方需要提供在所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三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计算缴纳社保时间截至到2020年的7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中考考生:具有南城户籍,在南城公办初中毕业,考上且入读市属重点中学五大校(东莞中学、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市高级中学、东莞市实验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
(二)高考考生:
具有南城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2020年高考,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考上且入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正取本科:指的是高考总成绩达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正取本科分数线以上,被学校录取且入读。
2.考上且入读世界排行前50名(含第50名)院校,具体院校名单以公布名单为准,详见附件。
3.考上且入读本科第一批投档的院校:指的是高考总成绩达到广东省高分优先投档线分数线以上,被清华、北大以外其他院校录取。
4.考上且入读世界排行100名之前,50名之后(含第100名,不含第50名)的院校,具体院校名单以公布名单为准,详见附件。
5.考上且入读本科第二批投档的院校:指的是高考总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分数线以上,高分优先投档线分数线以下,被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
三、受理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21日,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2.地点:南城户籍、社区集体户考生的受理地点在户籍所在社区,单位集体户、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考生的受理地点在南城教育管理中心。
四、申报时需提供资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要印在1张A4纸上面。 2.中考考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网上打印电子录取通知书);高考考生须提供①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如暂时未领取到录取通知书,可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短信截图代替,截图要打印在A4纸上,并由考生本人签名并注明“短信内容属实”字样),②成绩证明(网上打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书)。
3.户口挂靠社区集体户以及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考生除提供1、2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①东莞市高中阶段或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证明材料(到原毕业学校开具证明或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②父母一方在南城街道工作证明的材料,材料为在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三年及以上证明原件。
4.入学交费收据或发票的扫描版(图片也可以,以“高考/中考+姓名”命名),作为录取且入读的证明资料(如不能提供收据或发票,也可以提供学生证图片等可以证明已经入读的材料)。
以上资料中,1-3项在申请时提供,第4项在2020年9月20日前发至南城教育管理中心邮箱(ncjb2012@126.com)。
五、奖励方式
(一)对具有南城户籍的高中毕业生:
1.考入且入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正取生,每生给予上限10000元礼品奖励;
2.获世界排行前50名(含第50名)的院校录取的考生,每生给予上限10000元礼品奖励;
3.本科第一批投档并获除清华、北大以外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每生给予上限5000元礼品奖励;
4.获世界排行100名之前,50名之后(含第100名,不含第50名)的院校录取的考生,每生给予上限5000元礼品奖励;
5.本科第二批投档并获录取的考生,每生给予上限1000元礼品奖励。
(二)对在南城公办初中毕业:
考上且入读市属重点中学五大校(东莞中学、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市高级中学、东莞市实验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的南城户籍学生,每生给予上限为500元的礼品奖励。
六、其他
奖教奖学受理工作结束后,由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上会、请款手续,预计在11月份通知学生或家长领取礼品奖励。
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23154426,22990206
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地点:
南城西平宏图科技中心2号楼7楼
世界排行前100名(含第100名)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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