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
1.现在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和免除教科书。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子女:
特殊困难群体是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
学校在对教育资助申请对象进行评议时优先考虑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学生。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学生一般为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困难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子女、低保边缘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