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登县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确保积极稳妥。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整体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范围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从2024年开始我县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
三、考试性质
2024年永登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户籍和初中学籍均在永登县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永登县学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永登县居住证的外地来永人员随迁子女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无永登县初中学籍、户籍在永登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驻永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永登县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县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办理。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6.学籍在本县的 2025 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5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名:
1.往年已被本市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
2.户籍不在永登县、学籍在永登县不满连续两年的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在籍学生。
4.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永登县的初中毕业生。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 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科。各科目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 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 2科,满分各50分。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二)笔试考试时间:6月16日—6月18日。具体如下: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县教育局基教股另文通知;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另文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县教育局教研培训股另文通知。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对象
1.本县2024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3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县或复学的2024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信息技术考查的补考。
2.符合报名条件、在市外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我县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3.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考生报考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县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2025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各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所有考试科目合格即达到毕业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学校安排补考。
六、综合素质评价
全县各初中学校须按照《永登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2024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 A、B、C、D 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均达到 C等及以上者方可初中毕业。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优惠政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2A3B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5C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在市外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由报考学校转换成相应的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往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2023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准,成绩库中没有的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七、志愿填报
2024年全县继续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具体报名网址如下: “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 (http://zkbm.lzetc.cn)。
(一)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学校
报考永登县第一中学、永登县第二中学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中等职业学校。
报考永登县第六中学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3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中等职业学校。
报考永登县西铁中学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2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可填报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不填报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有体育、艺术特长、音乐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资格由报考学校审核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永登县第一中学、永登县第二中学、永登县第六中学、永登县西铁中学全部按第一志愿学校报考。
2.中等职业学校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职业学校志愿。
(二)志愿填报程序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在统招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
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所在就读初中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外地回永考生和往届考生直接到要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报名。
2025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不需要填报志愿,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许诺宣传误导考生报考。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2.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八、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基教股组织实施。
1.录取原则
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
2.录取标准
县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在市教育局2024年确定的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各高中录取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口分配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4年永登县第一中学对口分配比例为30%,永登县第二中学对口分配比例为10%。
永登县第一中学、永登县第二中学名额分配范围为永登县内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第一次从市外转入我市、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2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我县初中就读、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享受范围,具体参照《关于第一次从市外进入兰州市初中就读学生中考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的认定办法》(兰教学〔2023〕6号)执行。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不得低于全县最低控制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 自主招生
根据《2024年永登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见附件3)要求,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和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兰州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8〕154 号)精神,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只用于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时可适度扩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内。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县、市教育局审定;永登县第一中学音乐和美术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统招分数线下80分以内;科技创新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统招分数线下30分以内。永登县第二中学、永登县第六中学其他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统招分数线下 60分以内。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各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类别、项目、专业测试内容标准以及相关事宜见《2024年永登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附件2)。
3.录取程序和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 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有空额的学校,可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4.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荣立二等功、 三等战功或者相应层级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规定的军人教育优待对象包括:在所列 举的边远艰苦地区和特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 5 年以上。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 10 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 5 分录取。
(6)归侨、华侨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 10 分录取,台胞直系子女凭市台办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 10 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 10 分录取。
(8)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 10 分录取。
以上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报考学校初审、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备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由报考学校审核整理后报县教育局基教股。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永登微教育公众号和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5.录取时间安排
统招、统配、自主招生录取时间:7月14日—7月2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1日22:00—7月22日8:00。
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1日22:00—7月22日 10:00;录取时间:7月22日—7月23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 23日 22:00—7月24日10:00。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4日22:00—8月15日 10:00;录取时间:8月15日—8月16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 16日22:00—8月17日10:00。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志愿录取与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志愿录取由县教育局成职教股负责实施。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且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关注“永登微教育” 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具体报名办法。
1.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优先录取省内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部分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2.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业学校开办“冠名班”的招生规模,录取工作按照企业与学校的协约实施。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重视程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教育行风,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的工作。 各学校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善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 2023〕 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 号)、《甘肃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教基二〔2021〕1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函〔2023〕6 号)和《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 “九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
(三)实行阳光招生。县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建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等,对考生的统配资格、照顾资格等重要事项要在永登微教育和毕业学校进行公示,对各类别录取结果要在招生学校及时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四)加强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 2024 年继续使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管理网络平台进行报名和招生录取,永登县招生录取全部纳入全市平台统一管理。县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考生成绩库、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程序、办法和标准须按招生日程安排及时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审核备案。
(五)严格考务流程。严格执行《兰州市中小学考试纪律 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 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 认真检查考试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 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 到岗到人。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 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各相关考试组织单位、各学校要在考试前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六)强化监督问责。市县教育局将全程管理和监控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将中考招生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招生行为规范情况将纳入年底对县教育发展目标的考核和学校目标考核及年度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各学校要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招生学校要与新闻宣传部门通力合作,精心策划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办法等,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服务考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设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考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县教育局基教股:6425966(中考招生政策咨询)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6422357(中考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等政策咨询)
县教育局成职教股:643023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6423870
附件:2024年永登县中考工作日程
来源: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