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青白江区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指南2024
一、适用对象
来青白江区居住就业人员(非青白江户籍)随迁子女。
二、申请入学方式
积分申请入学(仅成都市外户籍且有居住证者适用)
*特别说明:积分申请办结并符合入学条件后,再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入学。
02
材料申请入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注意:
1.上述两种申请条件满足之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申请人为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能由一人提交申请。
三、申请入学时间
4月1日至4月30日
四、申请入学流程
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底部菜单栏“综合服务”,进入“义教招生入学平台”,再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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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底部菜单栏“综合服务”,进入“义教招生入学平台”,再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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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镇(街道)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区教育局组织复审。审核后,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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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确认
7月第三周的周三至周五,申请人及子女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确认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位的,视作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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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注册
8月底,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就读学校安排,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其余时间不受理。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若青白江区公办教育学位不足,可统筹安排到区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截止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随迁子女申请材料不予办理。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以及申请人谎报其随迁子女就读年级,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不会操作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带相关资料,在居住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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