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入学政策】
初中新生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材料,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全区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公办、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
1.江北区户籍
(1)升学类入学(江北区户籍、江北区小学毕业)。江北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简称“江北区户籍升学类”)按照“对口”或“划片”学校对口升入公办初中。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区教委规定组织招生。
(2)返回类入学(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江北区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简称“江北区户籍返回类”),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由父(或母)向户籍地“划片”初中或区教委提交入学申请和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屋产权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划片”初中直接录取或区教委根据就先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非江北区户籍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024年江北区公办初中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非江北区户籍初中学生(简称“非江北区户籍类”),额满为止,学校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与江北区户籍学生同等享受教育权益:
——学生本人及父(或母)的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且在江北区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非江北区户籍学生,学位空余学校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父(或母)在初中“划片”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父持、母持或适龄学生自持或父、母、适龄学生共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
(2)符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
(3)重庆市政府政策规定的需要支持解决的其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
(4)父(或母)和本人是重庆市农村户籍,在招生范围租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
(5)能够提供父(或母)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
(6)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3.学生监护人系非父母外的其他法定监护或指定监护的,比照上述公办初中入学政策执行。此类监护人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应向相关学校提供合法的监护证明材料。
【报名流程】
✍子女信息维护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2024年5月17日-19日,所有申请我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幼升小、小升初)的学生家长(不含江北区户籍升学类“小升初”),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按照操作提示选择“江北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凡没有及时参与或完成子女信息维护的学生家长,无法进行后续正式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
“小升初”江北区户籍升学类(江北区户籍、江北区小学毕业)按照“对口”或“划片”原则升入公办初中,学生家长原则上不再通过上述通道进行子女信息维护。“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非江北区户籍类”需通过上述通道进行子女信息维护。
✍正式网上报名
1.公办初中
(1)“江北区户籍升学类”(江北区户籍、江北区小学毕业)。5月10日前,江北区各小学在区教委指导下,按照“对口”或“划片”原则对“江北区户籍升学类”小学毕业生进行分类和审核。5月15日前,全区小学告知本校江北区户籍毕业生家长兜底安排的公办初中及相关入学事宜,如果选择兜底安排初中学校入学就不再通过“渝快办”进行网上报名。
(2)“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非江北区户籍类”。6月17-21日的规定时间内,在“信息维护”的专栏或专区,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没有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可以在6月24-29日的规定时间内,根据户籍地或居住地对应学校发布招生公告的招生安排进行线下报名(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
电脑端:“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
移动端:“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
“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也可以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408室,联系电话:67560173、67560273)申请江北区户籍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
2.“民转公”学校(小学、初中)。6月17-18日规定时间内,所有符合申请江北区“民转公”小学、初中摇号入读情况的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信息维护”的专栏或专区,按照操作提示选择1所“民转公”学校进行正式网上入学报名(该报名与“民转公”小学、初中摇号录取有关)。公办、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
6月19日上午区教委组织摇号。6月19-21日规定时间内,凡江北区户籍参加“民转公”学校摇号但未摇中的学生可以在“信息维护”的专栏或专区,根据入学不同类型,按照操作提示选择我区1所公办学校进行网上入学补报名。
2024年,凡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以参加“民转公”学校摇号报名:
——江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父持、或母持或适龄学生及监护人自持或父、母、适龄学生及监护人共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2024年,鲁能巴蜀中学初中摇号报名包括鲁能星城各街区业主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从业。
“民转公”学校摇号报名印证材料包括:学生本人江北区户籍原件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可以三种方式之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纸质版的原件图片或电子版,可通过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获取;房屋抵押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图片;购房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图片);适龄儿童或少年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在江北区内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年度经营正常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除外)、企业完税证明或与用工单位的合法劳务用工合同、协议等的原件照片。
✍网上审核录取、结果查询确认
1.公办初中。“江北区户籍升学类”5月15日前,区教委和公办初中学校完成“小升初”分类审核,小学和公办初中学校分别告知学生和家长兜底安排的公办初中及相关入学事宜。公办初中(学位空余学校)6月17-22日完成“江北区户籍返回类”、“非江北区户籍类”网上报名审核;6月24-29日完成“江北区户籍返回类”、“非江北区户籍类”线下报名审核。6月18日起,各公办初中按照以下顺序录取学生,额满为止:
——“江北区户籍升学类”(江北区户籍、江北区小学毕业生):初中学校在小学放假前(6月29日)将属于本校的“对口”和“划片”学生的初中入学事宜、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小学毕业生和家长本人。
——“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各公办初中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非江北区户籍类”(非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各公办初中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2.“民转公”学校。6月17-18日,“民转公”学校完成摇号报名资格审核。6月19日起,“民转公”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录取名额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录取名额的;6月19日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摇号工作结束后,各“民转公”学校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发放入学通知
7月20日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对网上报名录取学生通过“渝快办”平台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校按照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政策统筹安排
8月11-20日,因各种特殊原因尚未办理入学的“江北区户籍”学生,区教委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新生报到注册
8月底,中小学新生报到入学,学校启动注册学籍申请;9月下旬,区教委审核学籍。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学生没有到校报到注册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为正式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