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起执行的新国标。新国标将防盗门的防盗安全级划分为“甲”、“乙”、“丙”、“丁”4级,不同防盗等级的防盗门防盗安全性能有所不同,其中,防盗门防破坏时间不得少于6分钟。
新标准对涉及到防盗门安全性能的条款均为强制性规定。按防破坏时间长短、板材厚度等指标,标准对防盗门产品进行了防盗安全等级划分,新标准将防盗安全级别由原来的“C”、“B”、“A”3级,增至“甲”、“乙”、“丙”、“丁”4级。新的防盗安全级别的拼音字母代号分别为“J”、“Y”、“B”、“D”。甲为最高级,依此递减。
不同防盗等级的防盗门防盗安全性能不同。如防破坏时间:甲级防盗门不得低于30分钟、乙级不低于15分钟、丙级不低于10分钟、丁级也不得低于6分钟;门框与门扇间的锁闭点数,甲、乙、丙、丁级防盗门分别应不少于12个、10个、8个和6个;而门框的钢质板材厚度甲、乙、丙、丁级分别应选用2mm、2mm、1.8mm和1.5mm等。消费者可根据需求选择自己想要的防盗门。
按新标准规定,防盗门的锁具应能在防破坏时间内,即使钻掉锁芯、撬断锁体连接件从而拆卸锁具或通过上下间隙伸进撬扒工具,松开锁舌等,也无法打开门扇;防盗门的主锁舌伸出有效长度应不小于16mm,并应有锁舌止动装置。
新标准还增加了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防盗门真伪的内容,就是要求防盗门应有永久性固定标记。防盗门标记共由3部分组成,标记符号为拼音字母,从左到右分别为防盗安全门代号(FAM)、防盗安全级别和企业自定义特征(包括企业代号和产品代号两部分)。其中,防盗安全级别标记永久固定在内侧铰链边上角,距地面高度为1600mm±100mm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