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专题2024-02-22 02:31:53未知

现行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构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区分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罪与非罪的明显界限是犯罪情节。只有情节严重的隐匿、故意销毁财会凭证行为,才以犯罪论定;一般情节轻微或危害不大的隐匿、故意销毁财会凭证行为应以违法行为论,并通过行政手段加以处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具体的规定如上。

事实上,我国法律制度中对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规定的量刑标准都不是统一的,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判刑标准除了跟犯罪情节有关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己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的,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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