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过户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赠与过户程序具体如下:
1、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
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3、办理公证手续。
4、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房子赠与过户注意什么?
1、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2、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公民可以选择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给他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时此类合同一般就生效了。由于房屋等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要件,故此双方在签署房屋赠与合同之后,需要带着合同等的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