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都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女性在职场还是处于弱势的地位,特别是怀孕、分娩、哺乳的女性雇员,都是公司的高风险雇员,为什么会这样说?由于这些员工的特殊原因,公司会感到很不方便,所以会想方设法解雇员工,这也是公司面临非法解雇的风险。
其实哪怕不是哺乳期的员工,公司也不能随意辞退,并且为了保护哺乳期的女员工,劳动法对此还做了相当严格的限制,我们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该条明确规定,对于产期,哺乳期,孕期的女员工,公司不能按照该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公司可以提前一个月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类: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
该如何赔偿呢?
第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前,雇员必须准备好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工作牌、工作证、社保证明等,证明与公司有劳动关系,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关键。
第二,证明公司开除员工的事实,如公司给员工的辞退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录音等证据。
哺乳期间雇员被公司解雇,如何赔偿?上面对有关信息的介绍,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也可以在下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