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连续拘留变相刑事拘役可以吗?
不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拘留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犯罪的,拘留期满后应该释放被执行人,不得连续进行拘留。
在一审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对于判决不服的应该积极上诉,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就要积极履行,如果有能力支付还聚聚履行的,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可能会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
二、满足什么条件可对失信被执行人拘留?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1、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
2、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的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的;
3、被执行人采取暴力等方式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及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打击报复的;
5、隐藏、转移、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
6、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的。
三、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哪些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