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加班记录本子是否有用?
上班加班记录本子是有用的,因为这是可以作为证明存在加班的一种证据。
关于加班费的举证,员工主张加班应提供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员工提供出公司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者如要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加班费,需要在工作期间注意搜集维权证据,比如真实有效的考勤记录、签到打卡表格等相关材料。
二、加班工资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单位拖欠加班工资怎么办?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个在劳动法上有明确规定。如果因为拖欠加班费发生纠纷,员工起诉作为原告,要承担举证责任,可以收集单位安排加班的通知,比如函告,邮件等,也可以让其他员工给自己证明。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话,是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这里的工资不仅仅是包括有平时的基本工资,也包括有加班的工资,当然了如果要求对方支付加班工资的话,肯定是需要提交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加班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