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赔偿费用如何收取

法律专题2024-06-22 12:35:44佚名

交通事故起诉赔偿费用如何收取

一、交通事故起诉赔偿费用如何收取?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有异议,双方在赔偿方面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采用法律手段维权。这个时候,除了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外,原告还得预先缴纳一笔诉讼费用给法院。

因交通事故赔偿而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财产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二、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1、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3、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5、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6、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7、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交通事故受害人对赔偿款有异议,对方不配合解决的话,诉讼可以说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收取标准分为多个档次,根据争议赔偿金额的大小执行不同的收取标准,总的来说,标的金额越大,诉讼费用越高。等案件宣判后,原告胜诉的,这费用要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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