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合同无效怎么办?
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可以重新的签订有效的合同。借款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无效,产生的债权也是无效的,所以债权转让合同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债权转让有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1)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2)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3)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在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债权转让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那么是可以通过签订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的合同来转移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同时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说合同是属于无效的状态,那么所产生的债权也是属于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