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者遗嘱继承人放弃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是一种法律推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按照近亲属亲等的近远、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对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对其所应继承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遗赠人死亡的,对其所应继承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四)遗嘱因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等而无效的,对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6、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其地位相互平等。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首先要根据被继承人所订立的遗嘱来进行进场,如果认为被继承人的遗嘱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遗嘱的,则向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那么继承顺序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续往后面进行延伸。如果遗嘱有无效部分的,则不允许所进行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