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在看守所要换仓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在看守所是会换仓的。看守所里换仓,是正常的工作程序。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和批准。
二、哪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换仓?
1、新入狱的先在“过渡仓”羁押,让犯罪嫌疑人在此仓先熟悉监规和环境,一般在2周后换仓,因此“过渡仓”除号头外,其他犯罪嫌疑人在过渡期满后都要换出至固定的羁押牢号内。
2、若发现同一仓号内犯罪嫌疑人之涉案案情是关联的,其中必定有人要换仓,以防串供。
3、若发现同一仓号的羁押人互相斗殴且情节不严重时,为防止再度发生,其中关联人也会仓。
4、仓号内的羁押人严重违反“监规”,会被严管,换至禁闭类的牢仓。
5、为便于查余案、漏案,犯罪嫌疑人会被换到熟悉案情的管教干部所管辖的仓号。
6、犯罪嫌疑人有检举他人犯罪行为,为保护检举人,会换仓。
7、犯罪嫌疑人因患传染病、性病,会换仓。
8、管教干部认为需换仓时,可换仓。
9、侦查、检察办案人员认为换仓有利案件侦破时,会换仓。
三、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我国的法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关押到了最长期限需要进行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换仓的,但是换仓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提出明确的想要换仓的要求的是不一定必须要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