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准生证单方结婚证可以吗?
可以的,但是没有的话也是有办法办理的。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dna)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二、准生证办理要求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三、什么情况下会被撤回准生证?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已发证的予以撤销并收回已发证件;持证人所持证被宣告无效或撤销而仍继续怀孕、生育的,按政策外怀孕、生育处理。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涂改、转借《准生证》,或所持《准生证》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现后应发出《扣证通知书》扣缴或撤销其《准生证》。
(二)持证人经批准生育二孩,但怀孕后未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紧急情况除外)擅自施行人工流产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现后,在其《准生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中的“备注”栏注明“因擅自施行人工流产,取消原二孩生育批准”并加盖公章;在“特殊情况记录”栏注明施行人工流产的单位、时间并加盖公章。
(三)发证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发放《准生证》。或者经办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准生证》》,在《准生证》上登记虚假内容的,其《准生证》无效。
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及找工作等都需用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
其实在我国办理准生证的话,没有结婚证的话也是有办法办理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非婚生育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有了孩子之后,抚养权的确定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此时我们如果是作为父母的话,是一定要在日常生活中及时的注意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