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加无证驾驶加毒驾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法律专题2024-02-24 07:33:10佚名

肇事逃逸加无证驾驶加毒驾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一、肇事逃逸加无证驾驶加毒驾怎么处罚?

1、肇事逃逸加无证驾驶加毒驾的处罚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交通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逃逸加无证驾驶加毒驾是三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是20天,罚款的标准由交管部门在法定范围确定。

二、哪些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1、驾驶人员没有取得驾驶证的;

2、没有经过车管所的正规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了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要求,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经过了有效期的。

三、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哪些?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综上,同时存在肇事逃逸、无证驾驶、毒驾三种违法行为的,也不代表一定会被判刑,但交通事故造成重大后果的,肯定会在法定量刑范围内从重处罚。同时,明知他人没有驾驶证,还把本人车辆交给对方驾驶的,会被吊销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  标准  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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