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婚是事实婚姻能否构成重婚?
1、第一婚是事实婚姻可能会构成重婚、也可能不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重婚;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亦构成重婚。
若是不满足以上情形,则不会构成重婚。
2、是否承认事实婚姻问题 ,处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有着不同的原则。
在民事方面,按照民法、《民法典》相关法律,事实婚姻按照非法同居对待;
在刑事方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二、事实婚姻加法定婚姻算不算重婚?
1、事实婚姻加法定婚姻算重婚,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2、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事实婚姻关系也即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双方却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关系。虽然此种关系并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根据规定,若是公民与他人存在此种关系,是不能在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形下在与其他人登记结婚的,否则可能会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