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离婚时对于银行存款应该怎么分?
大家知道的是,离婚案件分割财产时一半对半分割,那么具体到银行存款应该怎么分呢?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一方往往会做出转移名下存款、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侵害到另一方权益的行为。
为了审查是否存在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杭州离婚律师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会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当事人提供的对方名下银行账号的交易明细,来看看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
如果银行流水中存在不合理的大额支出,杭州离婚律师会要求对方进行解释。如果对支出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且也有相应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不存在转移或者挥霍财产的行为,那么这笔支出就是正常支出,而不认定为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对某一笔支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是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那么这笔钱就会加到婚内存款中,进行分割。
另外,杭州离婚律师还会做的一件事是,找出己方存款中属于个人存款的部分,不做分割。我们知道,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只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个人所有的,在离婚案件中不需要分割。
如果能证明某一笔存款属于自己个人财产,那么分割时,对这部分存款是不能分割的。李晓娟律师提醒,您需要做的是,要证明这笔存款为您个人财产,并且没有和婚后共同财产发生混同。
杭州离婚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中,经常发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存款中存在父母让子女理财的钱。
如果你能提供转账记录来证据钱是父母与转给你的,而你也没有消费过,这些钱确实用买购买理财产品的,那么这部分存款也不能在离婚中分割。
如果在分割银行存款时遇到问题,您可以联系李晓娟律师,专业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