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合同无效视同未签可以吗?
劳动合同无效不能被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缺少有效要件,导致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内容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不能就认定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认定没有签订的,就不需要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2、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
(1)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限而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损失赔偿责任。
三、劳动合同失效后,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之后无效不能够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两者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合同无效后,员工已经付出劳动的,公司是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的,不能够直接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若是因为公司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的,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