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公布了棚户区改造计划,计划总计改造9966套,保障房租赁补贴计划1003户,遍布14个区(市、县)。山东潍坊的朋友,你所在地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了吗?
棚户区改造相信大多数朋友都不陌生,这些年因棚改而使生活发生巨大改变的人越来越多了。棚改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大意不得。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所谓的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因此,棚户区改造对于老百姓而言,是一个改善居住环境,改变生活状态的好机会。那么,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棚户区改造是怎么补偿的?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其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给予的补偿应该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实践中,拆迁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
货币补偿的,就是房屋评估后折算成价格,这个价格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等有关,加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等补偿。
产权调换的,按照不低于1:1比例调换,即拆一还一,对棚改来说首先考虑原地回迁。这两种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
而对于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基本已经纳入了城市规划区,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棚户区改造应该注意些什么?
因为是棚户区,一些地方便会以房屋老旧为由,压低棚户区居民的房屋补偿标准,全然不顾周边的高额房价,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棚改本身就是改善性拆迁,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如果补偿不足以让被拆迁人保持原有居住水平,则可能存在不合理问题。
如果你遇到了,应该明确的向拆迁方提出,积极谈判协商。若补偿不公平,则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