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我们报警能有用吗?”“他们会为我们说话吗?报警能阻止强制拆迁吗?”“警察来了之后,征收方还是把我们的房子拆迁了。”
有很多拆迁户朋友咨询我遇到强拆的时候怎么办,我告诉他们应该及时报警,这是最典型的三个回答。我相信也是很多拆迁户的心声,觉得报警没什么用。
如果真的没什么用,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不会建议大家报警了。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遭遇强拆,报警里面的门道,重点讲一下如何正确的报警。
1、报警之后不出警、出警之后走一圈。
诚然,在遭遇强拆的时候,警察多半不会阻止强拆。因为政府在强拆之前,早已经知会地方公安局和相关派出所。
即便是出警之后,也是在现场看一下,敷衍一下报警人,并不会进行有效的阻止。现在报警的目的是要求公安机关制作受案登记并出具报警回执。目的是,确认强拆的主体以及派出所是否履行保护人民合法财产的职责,从而后期可以追究公安机关的行政责任。
2、正确的报警方式
遇到不明身份或者有身份的人来强拆的时候,不要慌张,不要自乱阵脚。更加不要组织人手或者以身体暴力抵抗。
首先,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接通以后,表明自己的身份、地理位置、遇到的情况。
其次,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一点时,接通的同时一定要开启录音功能,并强烈要求对方出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申请人身财产保护
我们都知道,遇到坏人、坏事,第一时间是报警。那么还有一种在强拆之前的保护方式,我们可以了解一下。
在强拆之前,经常会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进行骚扰或者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我们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当地公安局邮寄书面的申请人身财产保护令,申请公安机关派出相关人员对我们的财产进行保护。如果公安机关不按照人民警察法来保护我们的财产的,我们可以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实操:征地拆迁案例分析
张某是湖南某地2017年度棚改项目的拆迁户,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500平方。在收到征收方的评估报告之后,一直没有签字。而后,总是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在晚上往家里面丢砖头、鞭炮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张某一家人的人身安全。
而后,在爱土征地拆迁你律师团的指导下,向该县公安局通过邮政EMS的方式提交了人身财产保护申请书,但是在收到该申请之后,该县公安局并未作出任何表示,也没有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前来保护。而后,向该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县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的报警案件,人民警察应当及时查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受理报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而县公安局收到原告邮寄的申请后,未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作出书面回复,属于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报警,很有可能无法阻止强拆。但是我们通过法院确定公安机关违法之后,通过国家赔偿法来追究公安机关的赔偿责任,进一步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好了,今天的文章,告诉大家,报警的目的:报警是必要的,即使无法阻止强拆,也可以保留强拆的证据,可以为后续的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进一步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