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奖金是否属于工资?
1、业绩奖金属于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生产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
3、根据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二、工资数额超过多少需要纳税?
1、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工资的组成范围是法定的,根据规定,除了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以及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之外的奖金,都属于工资的范畴。这些奖金与计时、计件等工资一起,若是超过五千元,职员则需要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