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牛钉子户获赔1600万,难道房屋拆迁补偿真的是上不封顶?

法律专题2024-04-06 10:04:10佚名

深圳最牛钉子户获赔1600万,难道房屋拆迁补偿真的是上不封顶?

谈到征地拆迁补偿,很多被征收人是酸甜苦辣各种味道一齐涌上心头。有人靠拆迁致富身价数百万上千万,有人却在拆迁后一直为自己的合理补偿而四处奔走呼告。不同的人,不同的命运。那么,拆迁补偿为什么悬殊那么大?

爱土拆迁律师团通过经办的数千起案件得出认知:只因为大家没有掌握法律武器,过于相信人情关系,或者寄望于不恰当的维护权益方式。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深圳最牛钉子户获赔1600万

“深圳最牛钉子户搞定,2012年2000万都不拆,现在赔偿1.2亿”。2017年11月16日,一则消息引爆朋友圈。随后,该消息被当地证实为虚假信息。这只是可恶的房产中介为了抬高原拆迁地房价的一种炒作手段。

经媒体求证,实际情况则是深圳最牛钉子户——深圳北站附近三户人家三栋楼,其中一户业主杨女士得到的最高赔偿为1600万元左右(注:澎湃网数据)。并且业主杨女士一家还在到处看房子,准备买房安居。

这栋楼是杨女士1993年花费约18万余元在当地买地,于2003年建房。从18万到1600万,这也许是中国老百姓做得最划算的一笔投资之一了。其中价值的不断腾飞源于深圳的高速发展,价值的变现则是房屋拆迁。

这笔丰厚的拆迁补偿也是杨女士和当地谈判7年之久,先后经历了征收、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庭外协商调解、双方妥协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结果。在此期间,杨女士自学成才,“精通”了关于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知识,成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补偿真的是上不封顶,被征收人可以狮子大开口吗?

杨女士通过运用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知识拿到了合理补偿。那么,是不是人人都可以学习?是否大家都可以通过当钉子户拿到超额补偿,甚至上不封顶?事实上,并非如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此,房屋拆迁补偿不能背离市场价值。并非被征收人想要多少补偿就要多少。当然,也绝非拆迁方想给多少就给多少。

发现拆迁补偿明显不合理的,该怎么办?

很多人选择了相信青天大老爷,四处走访,反映诉求,但最终能解决问题的少之又少。甚至不少人因为耽搁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而致自己于不利之地,或者丧失维护合法权益的机会。

举个例子,2010年至2014年,成都某地进行拆迁,涉及11个村,拆迁总人口9000余人,总拆迁面积9200余亩。据被征收人反映,这次征地拆迁,拆迁方从未出示过任何公告、文件,也从未公示过任何赔偿标准和书面协议赔偿时间和安置时间 。而且当地7年来未补偿、未安置。

这种情况下,村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正确方式是什么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拆迁方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该村村民们显然不知道。他们选择的是另一条路:四处走访,请青天大老爷做主。最后折腾了7年,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被迫转而寻求法律帮助。但却被告知,早已过了诉讼时效。

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懂不懂法区别很大:深圳钉子户收获巨额补偿,成都被征地农民拿不到合理补偿

深圳最牛钉子户的被征收人杨女士在认为征收补偿决定不合理后,就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先后进行了协商、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让自己的诉求始终保持法律时效。并最终等来了拆迁方的妥协,收获巨额房屋拆迁补偿。

而成都征地拆迁的农民朋友却希望通过上面的人说话来带动拆迁方落实合理补偿,最终梦想落空。一直无法拿到合理补偿。

这其中的差距有如云泥之别。造成这种巨大落差的根本原因就是:被征收人是否懂法学法,是否拿起法律武器来勇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信别人不如相信自己、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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