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宝出生后想离婚可以吗?
可以离婚,但是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法律只是规定了在此期间,禁止男方起诉离婚。所以,如果双方同意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另外,女方是可以在此时起诉离婚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起诉离婚时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是女方起诉到法院要离婚的话,是允许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女方特殊时期的权益。双方如果有争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解决小孩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争议。
女方提出协议离婚的,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女方提起诉讼离婚的,持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程序性规定中,孩子刚出生时,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这个时候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想要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明材料,婚姻基础状况证明材料,感情变化,关系现状等材料到民政局进行办理。